襄阳.宜昌三峡大坝.西陵峡游船.三峡大瀑布双飞4日游
去程:
惠州-襄阳ZH
回程:
襄阳-惠州ZH
线路特色★
国家4A级景区,刘备三顾茅庐之地★创国家5A景区,猫妖传拍摄地,做一回“梦回大唐”
★国家5A级景区“世界第一坝”是目前世界最大的混凝土水利发电工程
★创国家5A级景区主体瀑布宽约数十米,清泉从百余米高的陡峭山崖飞流直下,接天连地,水天雾海,蔚为壮观,被誉为"中国第四,湖北第一"。
★乘两坝一峡游船,远观葛洲坝、赏长江三峡秀美的风光。
第1天 出发地-惠州-襄阳
住宿:襄阳
指定时间地点集合,乘车前往惠州机场,乘ZH航班(19:10-21:05)飞湖北襄阳,后返回酒店入住。
第2天 襄阳-习家池-中国唐城-古隆中
用餐:早午住宿:宜昌
早餐后乘车游览(游览约1个小时),它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园林建筑之一,全国现存的汉代名园,被誉为“中国郊野园林第一家”。中餐后乘车赴。唐城景区按照国家5A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景区分为城楼、宫殿、街市、宅邸、寺院五大片区。尽享精心编排的华丽表演,荡舟领略“八水绕长安”的独特意境,体验游一次唐城,做一回唐人的新奇乐趣。随后游览,由中国禅宗泰斗、世寿岁本焕长老亲传的禅宗临济正宗法脉第45代法嗣印顺大和尚任方丈,年10月1日开始迎香客,“印象唐城、风调雨顺、祈福青龙寺、平安一辈子”。后游览游览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不含电瓶车20元)至今已有多年历史。因诸葛亮“隐居隆中”、刘备“三顾茅庐”,引发《隆中对》,被世人称为智者摇篮,三分天下的策源地,后乘车前往“水至此而夷,山至此而陵”得名的“水电之都”——宜昌,抵达后入住酒店。
古隆中
第3天 西陵峡游船-三峡大坝
用餐:早午住宿:宜昌
早餐后前往码头乘坐,(游船时间1.5小时)沿途观赏长江三峡中现今保存最完整、最原始的一段峡谷——西陵峡;船观万里长江第一坝水利工程全貌,乘船沿途欣赏:嫘祖庙、西陵峡口至喜亭、张飞擂鼓台、陈毅摩崖石刻(三峡天下壮,请君乘船游)、古军垒等;船观古栈道、观音坐莲台、石牌纪念碑、明月湾、石牌、灯影石、三峡人家之水上人家和古老帆船、聆听莲沱、晒经坪的优美传说,远观宏伟的三峡大坝全景,外观原为祭祀大禹治水而建的三峡地区最古老的古建筑群——;11:00至黄陵庙码头登岸。后换乘大巴车游览世界超级水利工程、中国芯、国家首批AAAAA级旅游景区——(不含换乘车35元及电瓶车25元),首先抵达至高点,将三峡大坝全景尽收眼底,观赏双线五级船闸的梯形结构,一睹世纪工程的宏伟壮观;再站在上近距离感受巍巍大坝的雄风和高峡出平湖的美景感受三峡工程的宏伟壮观场面,这是大坝的主题公园,参观纪念建设大坝各个时期用的工具及形态各异的截流石,换一种角度仰视巍峨的大坝,感受它的宏伟和包容。因为地处大坝的下游,使得这里成为与三峡大坝全景留念的绝佳场所。结束后经素有“中国公路桥梁博物馆”之称的三峡工程专用公路返回市区入住酒店。
三峡大坝
第4天 三峡大瀑布-襄阳古城
用餐:早午住宿:温馨的家
早餐后乘车前往景区(不含电瓶车20元),原名白果树瀑布,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被誉为"中国十大名瀑"的第四大瀑布,全长5公里的大峡谷步步皆景,景区内的听瀑长廊、巴人水碾和亚洲第一铁索桥让人流连忘返;星罗棋布的23座景观桥、17座叠水坝,让峡谷内风景独特、人气鼎盛;高米、宽80米的主瀑,比黄果树瀑布还高30米,零距离“穿越”大瀑布,“湿身”快意让男人欢笑,女人尖叫,著名画家范曾先生为景区挥笔题下:“天赐清凉”。中餐后返回襄阳,游览,“临汉门”和“夫人城”(国家重点保护单位,游览时间约1小时),徒步行走在全国最长的仿古一条街里,体验当地市民生活习俗。晚上乘ZH(21:55-23:50)返回惠州机场,送回出发地点,结束愉快旅途。
三峡大瀑布
襄阳古城
包含项目1、交通:
往返机票,当地空调旅游车,往返机场接送。
2、住宿:
当地四星酒店标准双人间(单房差:,退房差:)。
3、用餐:
含3早3正餐(正餐标准25元/人,大小同价)。
4、导服:
当地优秀地接导游服务。
5、门票:
包含行程的大景点门票。
6、儿童:
1.2以下小童(含餐费、导服、车费、保险);1.2以上按成人收费(不含床位减)
7、其它:
保险:赠送旅游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其他:每人每天赠送1瓶矿泉水。
不包含项目1.航空意外险;
2.行李物品托管或超重费;
3.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4.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5.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6.“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个人消费!
自费项目1.古隆中电瓶车20元/人
2.三峡大坝换乘车35元/人及电瓶车25元/人
3.三峡大瀑布景区电瓶车20元/人
温馨提示1、请游客带好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16周岁以上需带好身份证,16周岁以下儿童带好有效户口本原件。
2、16周岁以下的儿童、70岁以上的老年人、孕妇、残疾人士必须全程有监护人陪同旅游,有不适病史须提前通报,自身病史或自己造成的人身意外由游客本人负全责。旅游途中请游客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旅游过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旅游者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签字确认,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旅游者应当注意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勿报名:
A、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B、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C、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D、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E、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F、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G、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H、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3、如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我社必须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
4、游客应协助旅行社顺利完成游程,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在经营、服务中享有下列权力:㈠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㈡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随身物品;㈢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及情形,以及旅行社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时,要求旅游者配合处理防止扩大损失,以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㈣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㈤制止旅游者违背旅游目的地的法律、风俗习惯的言行。
5、服务意见:请每位游客务必在当地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反馈书》,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有效投诉时间为团队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6、此行程己是旅行社优惠后价格任何证件及年龄客人不再享受任何优惠
7、行程中凡公共场所的商店请游客谨慎购物,以上行为属个人行为,旅行社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8、为了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游客在旅游活动当中不得擅自离团,如因个人行为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9、旅行社安排的旅游用房为酒店双人标间,报价包含一人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请拼房或加床,若酒店没有加床服务或团队无其他团友拼房,游客可另补房差。因酒店占床位含早餐,不占床或退房差的游客早餐不含,早餐费用根据酒店公示价自理。
10、景区天气多变,请注意保暖,游览时尽可能穿轻便衣物,以便随时添减衣服,女士不要穿高跟鞋、裙子,出游时尽量穿休闲防滑鞋,徒步时间较长,可提前准备一些食品补充能量。
11、在游览过程中必须听从该团导游安排,不能去的景区小道一定不能去。很多地方不对游人开放,为防止在森林中迷路,一定要听从导游安排;在游览过程中不要狩猎、野外用火、采集标本、遗弃垃圾等。宜昌观世纪工程---三峡大坝,感受土家风情。需要游客配合入乡随俗。
12、若在山里遇上暴风雨,首先要认清方向,找一处较开阔的坪子,既不致迷途也可避开雷击。(现在这情况,还是没有发生的)
13、抵达景区游览前,紧记导游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用车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中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在游览过程中跟随导游的引导,切勿自行活动,以防意外发生。(请保留全陪和导游联系方式)
14、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请告知全陪导游或团友,应特别注意安全。
15、每次退房前请游客检查好所携带的行李物品,特别是身份证件和贵重财物。
补充协议1、请旅游者提供有效、清晰身份证原件(儿童户口本原件)出票,并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儿童户口本原件)出团。因证件不合格或未带证件而影响出团,由责任方承担经济损失。
2、机票为团队折扣票,出票后不得签转、更改、退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出团(或退团)的,视为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旅游法》第64条、65条执行;
3、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因个人问题,不能走完全程解除合同的,按照《旅游法》第65条执行;旅游行程中由于旅行社或履行辅助人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按照《旅游法》第68条执行。
4、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采取措施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航班延误取消、火车晚点、汽车途中损坏或公路交通堵塞、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行程游览推迟或取消,按照《旅游法》第67条执行;
5、住宿安排标准为:酒店双人标准间,带独立卫生间;出现单男单女,采取拼房、加床或提供三人间,如游客要求住单间,补交单房差价;
6、旅游过程中,如旅游者个人财务发生丢失,按照《旅游法》第70条、第71条执行。如由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散客拼团10人成团、不派全陪;如不成团我社提前七天电话通知,解除合同,按照《旅游法》第63条执行。
8、为满足旅游者个性化的游览活动的需要,依据《旅游法》第35条、第73条,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安排自费项目及特色购物店,全程自费项目及购物全凭自主自愿原则并经客人签字同意,导游方可陪同大部分旅游者前往。绝无勉强。
9、如客人持有老年证,导游证,军官证等请提前说明,以便购票前申请减免,购票后再说明的,费用无法退还。
安全告知书
(老年旅游者、孕妇、疾病患者参团说明书)
(一)60岁以上老年旅游者:
您报名参加的是为普通旅游者设计的旅行团(非老年团),行程中的安排及提供的服务标准都无
法达到老年团所要求的标准,故通常60周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普通团队的旅游。从旅游线路来看,
老年旅游者不适宜选择高海拔、快节奏、长途跋涉的线路,应选择平缓、休闲的旅游线路。
75周岁以上的老年旅游者报名参团,应请成年直系家属签字,且宜由成年家属陪同旅游。为了保障老年旅游者的安全,请老年旅游者仔细阅读行程,并评估自身身体状况,慎重考虑是否合适参加本线路的旅游。经旅行社解释后执意参团者,如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旅行社积极协助解决问题,但不承担赔偿责任。旅游活动不排除存在潜在风险;70周岁—99周岁老人的旅游意外保险最高赔额为15万元/人。
疾病不属于旅游意外保险的赔付范畴(急性病除外,具体情况按照保险公司赔付条款执行)。
团号:线路:
已仔细阅读告知书,本人确认参团。客人签名:
经办人:日期:
孕妇、患疾病旅游者须知:
因旅游线路的多样化、复杂性、及旅行社工作人员无法进行一对一的服务等原因,对患有高血压、
冠心病、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肺心病、哮喘、严重贫血、四肢活动不便、眼疾、重感冒患者以及
传染病患者、孕妇、精神疾病患者等旅游者,不适宜参加团队旅游,为了保障你们的安全,建议不参
加普通旅行团。除传染病患者、孕妇、精神疾病患者等一定不能参团外,其他疾病患者经旅行社解释后执意参团的,请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在有年轻健康者陪同的前提下参加旅游;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旅行社积极协助解决问题,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团号:线路:
已仔细阅读告知书,本人确认参团。客人签名:
经办人:日期:
技术支持-通途